分类目录归档:丧葬一条龙

正确上香祭拜的方法

  上香时,用大拇指、食指将香夹住,余三指合拢,双手将香平举至眉齐,观想佛菩萨显现在我们的眼前,接受香供养。如果人很多时,将香直竖向上,以免烧到他人,然后走到距佛像三步远的距离,举香观想拜佛。
           上香时以一支为宜,若要上三支香,则将第一支香插中间(口念,供养佛)、第二支香插右边(口念供养法)、第三支插左边(口念供养僧)、合掌(供养一切众生,愿此香华云,遍满十方界,供养一切佛,尊法诸贤圣)。

 重庆石桥铺殡仪电话,重庆市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综合性殡葬服务机构。是我市唯一的市级殡仪馆、国际运尸网络成员单位,国家一级馆,市园林式单位。
   该馆位于沙坪坝区联芳经济园区,环境幽雅,交通便利。于1958年由毛泽东的恩师徐特立亲自选址,在董必武、吴玉章、谢觉哉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自关怀下兴建的。
历经五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遗体运输、守灵祭奠、殡仪殡殓、火化、骨灰存放、公墓安葬、丧葬用品销售等较为完善的“一条龙”服务体系,24小时全方位对外服务。承担着主城区大部分群众的丧事服务任务,年火化遗体10000具左右,是主城区最主要的治丧服务场所和治丧中心。

父亲的讣告怎么写

【 1】父亲讣告范文
不孝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侍奉无状,祸延
家严______________;老大人,据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幸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因病医治无效,寿终正寝,享年(寿)____有____,
父亲的讣告怎么写。承慈命,兹定于____年__月___日_____时前家奠,_____时火化。即日_____时(择时)吉时行殡。
安(厝)(归)葬于村北本府族莹之侧。
凡属
族戚友闻
不孝子____________泣血谨启
年____月___日

【2】父亲讣告范文
吾父享年八十有七,于本月18日下午驾鹤归西,我们举家悼念送行。家父在世时身体状况尚可,一直都是自己照料自己。归西当日的下午还在楼院跟人玩耍聊天到5点钟,人们提醒快黑天了该回家吃饭了。遂即自己开门回家,大概不到20分钟即从容西去。
父亲去了,带着笑容,浑身满脸都没有难受遭罪的痕迹。所有看到的听到的人都说这老爷子修炼得真好,自己不受罪又不给儿女留麻烦,大善大福之人也。
我父去了,我们虽然难过,但是想到父亲的大善大福,我们自然也感到欣慰。此后,我也许还会有后续文字写出来,但是今日没有头绪,暂时就写到这里吧……
特此讣告亲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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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痛悼念父亲
维公元 年岁次 月 浣之 日。不孝男 与众兄弟姐妹率您之内孙外孙等若干人,谨以香楮清酌果品庶馐不腆之仪,致祭于亡父之灵前曰:
吾父生于 年 月 日 时殁于 年 月 日 时,享年 十有 。(生平)一朝永诀,痛彻儿心。理应仁者安,德者寿。今天下百岁者殊多,何吾父大仁大德之人,却未臻斯寿耶?
世态时和,民殷国富,衣丰食足,无虑无忧。此正吾父颐养天年之时,乐享天伦之际。谁意病魔作祟,天不假年,竟致吾父长眠不起。呜呼!树欲静而风不息,子欲养而亲不存,虽有孝敬之心却无尽孝之日矣,哀哉痛哉。 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父亲,一旦走了就不会再来。兄弟姐妹,只有我们才会痛切地感受到,我们的父亲带着遗憾和太多的无奈走了,永远地走了。 父亲,您一生没有过高的奢望,是最容易满足的老人,谨谨慎慎,然而却艰难地走完了您 年的人生路程。等不上吃新年的饺子,匆匆地走了,没留下一句话,静静地走了。
您的一生,清贫如洗,日夜奔忙,勤耕苦耘,艰苦创业,俭朴忠信,处世有道,克己恭人,和睦邻里,敬重乡亲,关心他人胜过至亲,养育我辈,爱护如珍。
您的一生,是极为平常的一生,但却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酸辛。爷爷奶奶早逝,作为长子的您,既要关爱我们的叔辈、姑姑,又要照顾我们,

那时我们的家下无隔夜粮,上无片瓦可存,没有经历过,谁能说得出其中的艰辛。您沿街乞讨,与人为奴,替人打工,养活了我们。后来,生活好了,我们也都长大了,可是您还是那么辛勤,自己种着地,还替我们日夜照看病着的母亲,直到躺下的那一天,兄弟姐妹我们能做到吗?
您一生最忌贪懒的人,教育我辈辛勤做人,您老人家一生的经历是我们的楷模,我们家从无到有,由穷变富,哪一点也离不开您的勤耕苦耘?
父亲您是一个最勤劳的人,最善良的人,教子有方的人。从我记事起您就白天参加集体劳动,晚上看尝看地或者给队里铡草,多挣些工分,来养活我们,日夜奔忙,直到病倒躺身。
您是一个生活俭朴的人。在我的记忆中,您没有穿过一件好衣裳,一双好鞋袜,逢年过节,您总是带着一条毛巾,穿着稍微洗洗的旧衣服,度过了几十年的春秋,让人不能忘的是,您连烧火的煤球也舍不得多烧。
您是一个深懂感情的人,是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人。我们的母亲病倒了近十年,一直照料母亲的您,从无怨言,从不牵连我们,直到累倒已身。就象三岁幼儿离不开妈妈那样,母亲是多么需要您呀,只有您懂得言语不清的母亲的要求,是饥是渴,还是翻身。只有您才能把妈妈的心事猜准,多年的照顾使妈妈一刻也离不开您,特别令人难忘的是:当您病倒时,妈妈一直用那吐字不清的语言和手势让儿辈们给您做饭,拿吃的。催人泪下的是:当您病倒昏迷,儿辈们呼唤您时,一旁卧床的妈妈,却清晰地跟着我们喊您,谁能领悟到其中的真挚感情。直到现在,妈妈还一遍一遍呼唤着您,夜夜不能安寝。
您是一个关心他人胜过自己的人。您一生省吃俭用,乐于助人,妈妈那么多补品,您从动口,自己做些粗茶谈饭,把好的留给母亲,就连饭里的鸡蛋您也用颤抖的手一块一块挑出,一口一口喂给母亲。谁能忘记,那年元宵节您不顾休息去给人帮忙却伤及自身。您走得太匆忙了,太快了,再不能帮助别人,再不能照顾母亲。我们太需要您了。
可恨天昏地暗,黯然伤神,哭断肝肠,情何以神,养育之情我向何陈,兹当祭奠,聊表孝心,化痛为忠,化悲为诚,化哀为俭,化伤为勤,继承遗志,耀祖光宗,先父有灵,佑我儿孙,百业兴旺,万事亨通,家庭和睦,永远一心,先父有觉,以尝来品。父亲,去天堂的路,您放心走好!您用您的一生,给我们积蓄了一笔最宝贵的物质与精神财富。继承您的遗志,我们会好好努力,勤奋工作,尽孝母亲,像您一样地处世做人
安息吧,亲爱的老父亲! 不孝儿:

重庆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重庆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土葬区区、县(市)人民政府应为完善殡葬设施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火葬。
  土葬区域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殡葬管理,重视殡葬设施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应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边远高山地区的农村不具备条件设置公益性墓地的,可划定荒山瘠地埋葬遗体,也可平地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八条 本市行政区域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由市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建设殡仪馆、社会公共墓地、骨灰堂由市民政部门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由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市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
  宗教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公益性骨灰堂,经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和宗教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的骨灰堂、墓地不得对村民或本教信徒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
  禁止建立或恢复宗族基地。
  第二十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三)水库、河流堤坝、水源保护区五百米以内;(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以外,其他均应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二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埋葬骨灰的单人墓和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一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四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六平方米。墓穴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十年,逾期,墓主应重新办理手续。
  第二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备、设施的管理,保持殡葬服务场所和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防止环境污染。
  殡葬服务单位应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殡葬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将骨灰装棺埋葬,或者在公墓和划定的区域以外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接埋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民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予以制止;占用城镇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堂)、停放遗体、沿途抛洒纸花、纸钱,构成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为的,由市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噪声扰民,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第二十五条 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业务活动,或者在规定的制造、销售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区、县(市)民政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或者在实行火葬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就地销毁,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或者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的,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建设、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村民、本教信徒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或者骨灰寄存的,由区、县(市)民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重庆生态葬更便宜 合葬操作有一定难

国家民政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海葬对重庆来说,不具备地理条件,但家庭成员合葬,重庆情况如何?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殡葬行业发展的方向,也是节地殡葬所倡导的方式,“只是目前而言,按照地方习俗,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相对动辄过万元的地墓价,生态葬更便宜
《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就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包括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7年前,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的逝者家庭不足5%。不过到去年年底,这个占比超过了了15%。也就是说,现在大约每7位逝者中,就有1位选择了节地生态葬。

“实际上,生态葬除了节地环保,价格也比传统的地墓低得多,价格基本上都是在万元以下。”比如说树葬,目前售价从2000-5000元不等,再如塔葬,平均售价不到6000元。这名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家庭能够接受花坛葬,价格则更低,2000元以内就能下葬。骨灰盒深埋半年后自然降解,地下不留痕迹,地面上可立碑镌刻逝者姓名。”

家庭成员合葬,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
群众今后只能选生态葬?国家民政部也明确表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不是对广大群众作出硬性要求,而是通过采取鼓励和引导的方式,让群众逐步接受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进而理解、支持和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对家庭合葬,《指导意见》的原文表述为: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

对此,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一方面按照地方习俗,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另外一方面,不同辈家庭成员合葬实际操作起来也不容易。
该负责人分析说,重庆目前不少家庭的选择,是父母合葬。按照《意见》,如果家庭成员合葬,如子女与父母合葬,因为周期比较长,实际不好操作。“一般情况之下,年迈的父母陆续离世之后,二三十年之后子女才会离世,之后就孙辈来处理这些后世,时间跨度就有那么几十年,难度不小。”

同时,按照“入土为安”的习俗,骨灰盒怎么摆放,谁上谁下,谁前谁后,都是一个从未遇到过的习俗问题。
另外还有不少具体问题,比如说墓碑的刻写。有陵园负责人说,一般来说,合葬的墓碑上都写着慈父谁谁谁,慈母谁谁谁,立碑人谁谁谁之类的,“如果合葬了,这个碑文内容就不好写了,因为儿子或者其他家庭成员还没去世呢,这个如何写?”

重庆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

重庆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通知》规定的补助对象死亡后,丧事承办人应向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困难群众丧葬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丧事承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殡仪馆、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各一份。
第三条 符合《通知》规定的补助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已由福利机构或社保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的,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助。
第四条 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或有关赔付内领取丧葬费用的,不在《通知》适用范围内。
第五条 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受理申请时,应将丧事承办人填写的《补助申请表》内容与丧事承办人提交的身份证件、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件退还丧事承办人。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应当场核实死者所属类别(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符合《通知》条件的,在《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证明,将《补助申请表》第二、三联交丧事承办人办理丧葬事宜。
第六条 殡仪馆凭丧事承办人提交的《补助申请表》第二、三联,对《通知》明确的基本丧葬服务项目,在1500元以内直接办理免收费事宜。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总额在1500元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免收费;超出150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殡仪馆应当尊重死者,依据丧事承办人委托事项为死者丧事提供优质服务,并引导丧属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八条 符合《通知》规定的补助对象在市外死亡火化,或在本市跨区县(不包括主城各区之间) 死亡火化,由于距离较远无法及时取得证明材料的,丧事承办人可在办理丧事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殡仪馆丧葬服务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困难群众丧葬(异地)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异地)补助申请表》)。经审查符合《通知》条件的,凭《(异地)补助申请表》(第二联)和殡仪馆丧葬服务费收据向死者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民政局领取补助金。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按照《通知》规定的补助项目,在1500元以内发放基本丧葬服务补助金。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总额在1500元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超出150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异地)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各一份。
第九条 殡仪馆对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补助对象死亡遗体基本丧葬服务的已补助费用进行汇总,并按死者户籍所在地编列结算清册,连同《补助申请表》第三联,于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同级民政局。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后转送死者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拨付补助资金至殡仪馆。
市石桥铺殡仪馆结算材料送死者所在区民政局办理。
结算清册一式三份,殡仪馆、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各一份。
第十条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补助对象异地死亡火化遗体基本丧葬服务的已补助费用进行汇总,并编列结算清册,于每年12月8日前送同级财政局结算。
第十一条 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应妥善保存《补助申请表》、《(异地)补助申请表》第一联和申请材料,并建立数据库备查。数据库内容应包括:死者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困难类别、死亡时间、死亡地点,以及丧事承办人姓名、身份证明、与死者关系、住址、联系方式等。
第十二条 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应于当年12月5日前将年度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登记表报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在12月20日前将年度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统计表报送至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 各地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工作的宣传和管理,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应对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情况进行复核,发现有冒领、骗领情况的,由所在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给死人洗澡叫“抹澡”

给死人洗澡叫“抹澡”,给死人穿衣叫“装老”。民间都有专门为死人抹澡、装老的人,男有男伴,女有女行,一般同性2人,多为中老年人。有的是世代相传。
       抹澡人来到孝家,先到亡人床前烧纸讲礼,孝子施大礼相迎。待清点“装老衣”后,抹澡人请其帮忙者打来洗澡水,抹澡人用“抹澡袱子”先自己洗脸,再给死者洗,意表同洗一盆水,让死者在阴间多多保佑他。根据男女不同的死者,抹澡的方式也就不同,“女者有三,男者有七”。一般死者是女人只抹三袱子,即从头到脚一袱子,左右上下肢各一袱子;死者是男人则要抹七袱子,即面部、前心、背心、右右上肢、左右下肢各一袱子。抹完澡后将死者指、肢弯曲的部位揉搓直,再“装老”。
     “装老衣”一般是人死之前就准备好了的,喜单不喜双,一般7件、9件、11件不等。如果死前无准备,那得赶缝装老衣。赶缝的装老衣其裁法和普遍衣服一样,只是在缝时稀针稀线,连拢为止;赶做的装老鞋也是如此,只不过是做鞋人(多为姑娘、儿媳)不做起不能吃饭,必须一气呵成地做好。 在装老时,先由孝子将装老的内衣穿在自己身上,使之“热乎”,再脱下来给亡人穿上,表示亡人是带着儿子的温暖去世的,儿子也借此表示自己孝心。
       将死者装入棺材里称为“收敛”,也叫“入材”。收敛前,先把棺材抬进孝堂(即灵堂),抬棺材时必须大头在前,小头在后。据说,人死入材脸朝天脚朝外,是要出去的,如果小头先进屋,就得在屋内转一圈,才能使小头朝外,这就留下一个不好预兆,预示这家可能还有人死,这是大忌大讳。将死者从房中抬出,也必须是脚在前、头在后。
       棺材抬进孝堂后,棺材桶子用两条板凳搁放在孝堂中央,棺盖也用两条板凳搁放在死者抬出的一侧。收敛的人先将棺材桶子里放进草木灰或石膏粉等物,作底垫层(因为草木灰、石膏粉吸潮性强、有防腐功能),再在垫层上铺一层草纸,并使草纸的一端搭在棺村墙板外,在草纸上再铺上垫絮。死人从房内抬出,先放在铺有垫单的棺盖上,再由收敛人从两侧提起垫单,将死者装入棺材里。加上棺盖。

披麻戴孝的由来

披麻戴孝的由来
  在我国实行火葬以前,许多地方的老人去世后,安葬的时候总要最亲的人(如儿子)拜路,三步一跪,五步一拜。送葬的人穿一身黑衣服,再用一只麻袋弄成披风样式,从头顶披戴到腰间。据民间说,这种特别的打扮还有来历呢。
  很久很久以前,一位老婆婆有两个儿子,他们成家以后都不孝敬老娘,还总是在娘面前夸口:“等娘过了,要好好热闹一番,让娘睡楠木棺材,要穿红戴绿,为娘唱七七四十九天道场……”老婆婆知道他们说的是假话,想教训他们一顿,尽到做娘的责任。老婆婆一夜没合眼,终于想出个办法。
  第二天,老婆婆把两个儿子叫到床前说:“我死了也不要你们花一文钱,用破草席把我一卷扔在阴水洞里就行了。不过你们要从今日开始,天天看着屋后面槐树上的乌鸦和山树林里的猫头鹰是怎样过日子的——一直到我闭了眼为止。”不花一文钱,这正中了两个不孝之子的心意,他们马上答应了。
  兄弟俩本来无心看什么乌鸦与猫头鹰过日子,但经老娘一提醒,出工收工时便不由自主地注意了起来。原来,乌鸦与猫头鹰都是细心地喂养自己的孩子的,这些小家伙不管妈妈飞来飞去衔吃的有多快,还是张大嘴巴,嗷嗷待哺。可是,小家伙长大以后又怎样对待生养自己的妈妈呢?小乌鸦还不错,妈妈老了飞不动,觅不到食,就让她待在家,衔来吃的填在她嘴里,等到小乌鸦老了,又有自己的孩子喂养她。这样反哺之情,代代相传。而小猫头鹰却截然相反,妈妈老得不中用了,就把妈妈吃掉。令人伤心的是,小猫头鹰后来也被自己的孩子吃掉。这样反咬一口,一代吃一代。
  兄弟俩越看越看不下去,如今这样对待老娘,将来孩子也这样对待我们怎么办?他们不敢往下想,渐渐地改变了对老娘的态度。可是,天不作美,兄弟俩刚刚开始孝敬赡养老娘,她老人家却偏偏过世了,兄弟俩后悔莫及。为了表示孝心,安葬那天,他们不是穿红戴绿,而是模仿乌鸦羽毛的颜色,穿一身黑色衣服,模仿猫头鹰毛色,披一件麻衣,并下跪拜路。
  打那以后,这个风俗就逐渐流传开来。有的地方百姓比较穷,穿一身黑衣服买不起黑布,于是就裁一条黑布戴在胳膊上。都是为了表示要永远记取乌鸦与猫头鹰善恶孝逆的教训。
  披麻戴孝的传说
  据说,人类的祖先还有一条尾巴的时候,老人活到五十岁,尾巴渐渐变黄,最后落掉就死了。儿孙发现老人尾巴黄了,在还没落掉之前就要把老人杀了,全家大小围着烹食,这叫尽孝。后来,有一个老人活到六十岁时候,尾巴已黄得就要掉了。他的儿孙纷纷议论:“阿公尾巴黄得就要掉了。我们要有肉吃了”。老人听了很生气,心想;满堂儿孙都是我养育的,我身强力壮时,你们孝敬我,如今老了,就要宰了我,吃了我,是何道理。可又一想,自己以前不也吃过祖先的肉吗。真是厄运难逃了,只好偷偷躲进深山的石洞里。再说,他的儿孙转眼不见老人,急得团团转,立即分头寻找,找了好几天总不见踪影,只好带着麻袋进山,即当席又当被,又能挡风避雨,好继续寻找老人。他们找呀找呀,找到第七天才在一个深山的石洞里找到老人,可他已经死了,尸身也开始腐烂发臭,闻不得也抬不得,只有两只眼睛还睁得大大的,死不瞑日。见到的人都吓得魂不附体,有的吓昏在地,有的忙用麻袋盖着头、捂着鼻,放声大哭。亲戚和村邻也闻讯赶来,同样用自己的头巾遮脸捂鼻,陪着大哭。最后,就作了个木盒子,由儿子将老人的尸体装人盒内,众人一人一把土,把老人埋在山上。这时,儿孙和亲戚邻居都悲痛未尽,还用麻袋和头巾遮盖着脸,痛哭着回家。他们有的哭老人死得很惨,有的哭自己没肉吃了。从此以后,人们渐渐改掉吃老人的陋习。老人死了,也效仿这种方式,用棺材收殓埋葬。儿孙披麻戴孝,亲人盖头巾为死者送葬。死后第七天要叫墓引魂回家。这种丧葬仪式成为一种风俗一直流传到现在。

中国古代二十四孝

中国古代二十四孝
    知道“二十四孝”的人,已经不多了;知道“二十四孝”的年轻人,更是少之又少。“孝”在今日社会,似乎已是一个“过气”的词,人老珠黄般,逗不起众人的欲望了。我们读《二十四孝》,感觉那似乎是十分遥远的故事。其实细细想来,它好像又近在咫尺,离我们并不远。
01 孝感动天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02 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 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 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05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09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 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1 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2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13 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14 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15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6 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 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0 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1 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22 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23 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24 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重庆市烈士安葬办法

重庆市烈士安葬办法
第一条为了褒扬烈士,做好烈士安葬工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
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安葬、纪念、宣传烈士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确定烈士安葬地和安排烈士安葬活动,应当征求烈士遗属意见。
烈士可以在牺牲地、生前户口所在地、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安葬。烈士安葬地确定后,就近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
第四条运送烈士骨灰或者遗体(骸),由烈士牺牲地、烈士安葬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并举行必要的送迎仪式。
烈士骨灰盒或者灵柩应当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需要覆盖中国共产党党旗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国旗、党旗、军旗不同时覆盖,安葬后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保存。
第五条烈士安葬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举行烈士安葬仪式。烈士安葬仪式应当庄严、肃穆、文明、节俭。
烈士安葬仪式中应当宣读烈士批准文件和烈士事迹。
第六条安葬烈士的方式包括:
(一)将烈士骨灰安葬于烈士墓区或者烈士骨灰堂;
(二)将烈士遗体(骸)安葬于烈士墓区;
(三)其他安葬方式。
安葬烈士应当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遵守国家殡葬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烈士墓穴、骨灰安放格位,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按照规定确定。
第八条安葬烈士骨灰的墓穴面积一般不超过1平方米。允许土葬的地区,安葬烈士遗体(骸)的墓穴面积一般不超过4平方米。
第九条烈士墓碑碑文或者骨灰盒标示牌文字应当经烈士安葬地人民政府审定,内容应当包括烈士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牺牲时间、单位、职务、简要事迹等基本信息。
第十条烈士墓区应当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烈士墓和烈士骨灰存放设施应当形制统一、用材优良,确保施工建设质量。
第十一条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的保护单位应当向烈士遗属发放烈士安葬证明书,载明烈士姓名、安葬时间和安葬地点等。没有烈士遗属的,应当将烈士安葬情况向烈士生前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烈士生前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将安葬情况向烈士生前所在单位通报。
第十二条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后,原则上不迁葬。
对未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并征得烈士遗属同意,迁入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
第十三条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的保护单位应当及时收集陈列有纪念意义的烈士遗物、事迹资料,烈士遗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在清明节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祭奠烈士。
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前来祭扫的烈士遗属,应当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鼓励和支持社会殡仪专业服务机构为烈士安葬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晚辈戴孝有哪些讲究

据传统,服丧孝服有辈份之分,不应弄错:
   白布——死者同辈、外亲
   麻布——子女儿媳;
   萱布——孙侄甥
   浅布——曾孙辈
   黄布——玄孙辈
   红布——直系玄孙(因玄孙为五代子孙,用红色隐含笑丧之义)
成年人头配丧布改成的草箍,小孩戴帽状的包;男性穿草鞋,女性穿布鞋。孝球为男配左腕孝球,女结於发上;而且男子更分白、蓝、青、黄四色,待除灵后依次换色,古时称为「换孝」。及至现今,一切已从简。主要看各地风俗不同,一般分为三天,七天,百天.
孝服尺寸规则每个地方风俗不大相同:
儿子儿媳的孝是一样的,闺女的孝是一样的,其余的亲人是一样的
儿子儿媳的孝:头戴孝冒,头系着6尺白布包头,包头从后边向前绕,把扣子系在脑门上,两边自然下垂;身上披14尺白布,用绳子系上。腿上系白布条。
闺女的孝:不戴孝冒,白布包头也是六尺,直接系在头上活扣系在右边,身上披14尺白布,用绳子系上。腿上系白布条。
其余亲人的孝:男的头戴孝冒,白布包头六尺活扣系在左边,身上一样,腿上不系白布;女的不戴孝冒,直接系白布包头,和闺女一样,但是裤腿不系白布。